近一个时期,“风险投资”忽然成了中国最时髦的新词汇,“风险投资”也呈风起云涌之势。
然而,对于国内方兴未艾的“风险投资热”应当保持一种清醒的认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还未搞清楚“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并非一回事,就急火火地成为了“风险投资”的倡导者、推进者,更有甚者把中国风险投资业的落后,简单地归之于中国没有二板市场,致使风险投资(这里实际指的是创业投资),缺乏安全的退出机制。
日前,《中国改革报》载文,为“风险投资”正名,意在澄清时下流行的一些模糊认识。文章说,出现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并非偶然。风险投资在西方已有几百年历史了,但传入中国毕竟是近两年的事。风险投资萌芽于十五世纪欧洲人“发现新大陆”的海外冒险,用于募集海外冒险所需的资金。以后风险投资泛指一切有较高风险的商业投资行为。而现代风险投资主要是指在房地产、外汇、期货、股票、债券、艺术品收藏市场上以短线炒作为主的商业性投机行为,其典型代表是以索罗斯量子基金为首的国际游资。
至于创业投资则是二次大战后,才在现代风险投资业最发达的美国出现的,根据全美创业投资协会的定义,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者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尽管创业投资从广义上也属于风险投资的范畴,但却与后者有很大差别。首先就投资对象而言,创业投资主要面向刚刚问世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有价证券、房地产、期货等,从投资期看,风险投资从买入到卖出其投机对象的时间很短,通常只有几十天至几个月,而创业投资则为中长线投资,从进入被投资企业到获利退出,短则两三年,多则七八年,创业投资的投资方式,是参与甚至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直到被投资企业进入高速成长期,资本大幅增值后,才出让所持股权,获利了结。据统计,美国50%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过创业投资的帮助。在创业投资的帮助下,1997年硅谷平均每5天有一家高科技公司上市。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以那斯达克为代表的二板市场,仅仅是创业投资退出所投资企业的一种方式,创业投资还可以通过出售企业以及向创业者或者向其他社会投资者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而且二板市场创办的目的,主要不是为创业投资寻求退路,而是为许多颇具增长潜力,又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向社会融资的场所。
从概念上澄清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减少国内外游资对中国的冲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需要发展的是创业投资而非风险投资。鉴于二板市场并非创业投资的唯一出口,且那斯达克和香港创业板都可作为创业投资的出口,笔者认为,中国二板市场的推出应在三五年后。